誠通人力流動黨員交納黨費指南
1、黨員本人應自覺向黨組織交納黨費。如遇特殊情況,黨員可以委托其他黨員或親屬代為交納或補交黨費,請附委托函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、代辦人身份證原件。根據《黨章》規定,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,連續六個月不交納黨費,就被認為是自行脫黨。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分。流動黨員因工作居住地分散、駐外出差等特殊原因而無法按時交納黨費的,可以一次性交納半年或一年的黨費。
2、黨員交納黨費的比例為:每月工資收入(稅后)在3000元以下(含3000元)者,交納月工資收入的0.5%;3000元以上至5000元(含5000元)者,交納1%;5000元以上至10000元(含10000元)者,交納1.5%;10000元以上者,交納2%。離退休干部、職工中的黨員,每月以實際領取的離退休費總額或養老金總額為計算基數,不包括津補貼5000元以下(含5000元)的按0.5%交納黨費,5000元以上的按1%交納黨費。
3.個人所得稅、養老保險、醫療保險、失業保險、工傷保險、生育保險、住房公積金(含個人和單位繳納部分),企業年金、交通補貼、通訊補貼、加班補貼、誤餐補貼、取暖費、防暑降溫費等改革性補貼,以及針對少數地區、部分單位、特殊崗位、部分人員發放的津貼補貼,以及相關規定未提及的津貼補貼項目不作為黨費計算基數。
4.表彰獎勵完成某項工程項目發放的一次性獎金、公司發放的年終績效獎、銷售人員提成獎等不定期、非普遍發放的獎金和績效工資,不列入發放當月的黨費計算基數;不好確定為“活的部分”的收入不納入黨費計算基數。
5.交納黨費方式
現金交納:黨員攜帶《流動黨員手冊》,到雍和大廈D-6F現場交納黨費。
4.本辦法由誠通人力資源有限公司黨群工作部負責解釋。